為科學精準做好全市藥品零售企業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和企業正常經營秩序,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如下:
一、嚴格落實防疫主體責任。各藥品零售企業應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,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,明確專人負責防控工作,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。
二、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。每日對員工進行健康監測,出現發熱、咳嗽等癥狀及時報告并暫停上崗;按要求組織員工定期核酸檢測,確保應檢盡檢;加強員工防疫知識培訓,提升防護意識和能力。
三、嚴格實施店內防控措施。經營場所應保持通風,每日定時消毒;在入口處設置測溫點,查驗健康碼、行程碼;提醒顧客佩戴口罩,保持安全距離;控制店內人員密度,避免聚集。
四、規范“四類藥品”銷售管理。嚴格執行退熱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素等藥品實名登記制度,詳細記錄購買人信息及藥品用途,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相關部門。
五、保障防疫物資供應穩定。積極組織口罩、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貨源,確保供應充足、價格穩定,不得囤積居奇、哄抬物價。
六、強化應急處置能力。制定完善應急預案,遇有突發情況迅速啟動應急機制,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流調溯源、隔離管控等工作。
希望全市藥品零售企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。對落實防控措施不力的企業,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。
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3年X月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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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9 19:22:30